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的发展,人们对住房需求的迫切程度也越来越高。公有住房不仅是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选择,更是公平与稳定发展的重要推手。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,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于2014年2月7日起,在购买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方面实行“双轨制”。
首先,我们来了解一下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定义。所谓分摊建筑面积,是指一个居住单元,除自用建筑面积外,按照一定规则分摊其他共有部位建筑面积划分得出的产权面积之和。目的在于让每个业主都能分摊公共部分的费用支出,合理保证公共部分的使用和维护。
在此基础上,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“双轨制”就是指,市民在购买公有住房时,既可以选择按原办法办理,也可以选择按新办法办理。新办法综合运用单位面积、公共设施配建费、款利率等多种因素,对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进行评估,确立合理,更好地反映公共设施的实际使用权。
公有住房购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采用“双轨制”办理模式,将更好地适应市场和需求。其一,市民可以更灵活地选择,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策;其二,公有住房的确定与公共设施的使用、维护相关,更能保障住房的品质和居住环境;其三,完善公有住房购买机制,将为提供更为优质、方便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