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市内司委初审,即将。修订后的条例或将实行地下建筑及4层以上设置公共所的开禁。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针对加强应急救援工作、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、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工作职责不到位等问题。
据悉,在修改条例期间,市消防局认真开展了立法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,共收集各地和香港、澳门地区消防法规20余个,并通过座谈、走访和互联网收集意见200多条。先后考察了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上海等省市消防立法工作,并多次深入全市各地广泛征求各界意见、建议等。
此次修订的重点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,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水平。修订后的条例将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,消除消防监管管理中的漏洞和盲点。同时,为了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娱乐,修订后的条例或将对地下建筑和4层以上设置公共所实行开禁,从根源上保障市民的安全。
此外,公共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系统、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基本的消防设施和装备,也是此次修订的内容之一。此举,将有助于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时的伤亡和财产损失,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安全感。